州委政法委到景洪市调研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来源 :综治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04

2024年2月29日—3月1日,州委政法委副书记黄晟一行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胡波的陪同下,深入调研景洪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调研组先后到景洪市曼弄枫街道、嘎栋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普文镇综治中心、大渡岗乡、景讷乡、勐养镇、基诺山乡等地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景洪市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疑难困惑,以及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中积累的典型经验、特色亮点。


在各乡镇调研时,调研组详细了解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命案防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基层示范创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分别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各乡镇、街道关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各乡镇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自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聚焦机制建设,高位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帮扶稳控、未成年人帮扶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景洪市上下齐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总结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经验、做法,拓宽发展思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同时,各乡镇相关负责同志也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调研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后,黄晟副书记对2023年度景洪市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并与参会人员深入分析了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建议。

一是要充分认识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对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围绕提升感知能力做工作,通过建立网格工作微信群等方式,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增强信息报送便捷,进一步提升乡镇社会治安感知能力;围绕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做工作。乡级综治中心要围绕上报的矛盾纠纷、案(事)件、“三类案件”等信息开展分析研判,划定重点区域进行集中专项整治;围绕提升分流转办能力做工作,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案(事)件处置办理流程规定开展研判、分流、转办、办理、督办、办结、归档工作,有效提高化解处置能力,提升工作质效;围绕提升精准治理能力做工作。全面研判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分级分类划分网格,对应采取“3+N”管控模式,整合专业力量开展精准治理。二是要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帮扶教育的重要性。围绕预防和整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完善健全机制方面,强弱项、补短板,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三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探索“党建+治理+服务”社会治理模式,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整合行业管理职能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社会组织等资源力量,多措并举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全过程、全要素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坚决守牢命案防控底线,让辖区群众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四是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同级领导班子考核机制,压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五是要充分发挥基层示范创建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盘清社会治理工作的要点、要素,不断深化、引领和发展新的创建模式, 打造出一批示范点、示范带,不断总结经验、打造亮点、做出特色,为全州示范创建提供强有力支撑。


汇报会上,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纷纷做了表态发言。最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胡波也做了表态,下一步景洪市将持续贯彻落实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格局和安排部署,以任务清单化压实工作责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抓实示范引领;聚焦帮扶人员动态管控、重点区域整治强化源头管控;加大对普法宣传力度、发挥“一约两会三团”作用,实行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