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集体载誉归来 汇聚力量追梦前行

作者 :徐玥/徐顺华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4

    在云南省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上,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并获表彰。1月12日,景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金海(原禁毒大队大队长)代领殊荣载誉归来,景洪市公安局举行欢迎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白玲,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云,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波,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陈纪周及少数民族代表参加仪式。
    欢迎仪式上,白玲市长充分肯定了禁毒大队在维护景洪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所作的突出贡献,对开展好下步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并提出要加大对模范集体的宣传力度,号召全市公务员集体以禁毒大队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继续为文明城市创建、平安景洪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曾云书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五年来,禁毒大队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是全市政法系统的表率,他们的宝贵精神值得全市公务员学习,也希望禁毒大队继续以兢兢业业的态度,以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投身禁毒事业。
    李金海副局长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关心、支持表示了感谢,并谈到这份荣誉来之不易,全体景洪公安人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牢记陈豪书记提出的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六点要求,承载着荣誉,砥砺奋进。
    据了解,云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是省委、省政府对公务员队伍的最高褒奖,评选表彰工作每5年开展一次。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工作于2017年9月启动,经历了启动部署、推荐初评、考察复审、研究决定4个阶段,再经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最终评选出了37名个人和36个集体,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得此殊荣,是对景洪公安工作的高度认可,是对全体景洪公安人的极大鼓舞。
    景洪市边境线长112.39公里,毗邻世界毒源地之一的“金三角”,特殊的地理位置,使景洪市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禁毒斗争的最前沿。前沿呼唤尖兵,前沿造就尖兵,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创新建立了村干部敢管、民兵敢抓的“四敢”禁毒模式,组建了边境巡逻队、女子禁毒护村队等群防群治力量,涌现出了“一级英模”李敬忠、“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谢家乔为代表的一批先进人物,这只战功赫赫的队伍,先后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一等功”、被省公安厅授予“集体二等功”,他们以忠诚担当、无私奉献、舍生忘死的精神拨开“毒品阴云”,守得“黎明晨光”,用生命和热血在祖国西南边陲铸就了毒贩难以逾越的铜墙铁壁。
    荣誉背后是群众的殷切期盼,是日复一日的责任与奉献。景洪公安将以“追梦人”的姿态,继续奋斗在公安战线,不负好时代、不负群众期待,载誉而行,为实现心中的“中国梦”而砥砺前行。 (徐玥/徐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