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召开全市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专题会议

作者 :施明峰 来源 :景洪市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19

    2019年3月14日,景洪市召开全市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波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残联、允景洪街道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会上通报了全市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景洪市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对景洪市非标三、四轮低速电动车大功率摩托车城区限制通行的通告》。
    接着,参会各部门代表结合职责职能,从低速电动车的限制类别、限行区域、源头监管、联合整治、法律法规依据、补贴措施、增加成员单位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一是市区非标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多为老年人接送学生车辆,车辆安全系数低。目前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非标车辆上路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市政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从经济发展需要,决定推动、促进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是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会上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限行车辆种类、限行区域等,并与市法制办对接,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修改完善整治方案和限行通告。
    三是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报刊等方式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和深度。
    四是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开展整治,专注整治重点,突出整治的实际效果。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联勤联动,并定期将工作整治情况、推进情况报市委市政府。
    五是各部门要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分清整治重点类型、区域,注重教育、说服,扎实开展好整治工作,在工作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反馈牵头部门,通过整治,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使交通秩序有一个质的提升。(施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