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寻找平安景洪建设“最美参与者”暨平安建设系列作品征集活动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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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在历年平安景洪建设中,陆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为景洪的平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大力弘扬平安景洪建设参与者的奉献精神,感召更多群众关心、支持平安景洪建设,景洪市委政法委正在举办第四届寻找平安景洪建设“最美参与者”和平安建设系列作品征集活动,欢迎您积极参加。

平安景洪建设“最美参与者”条件:

1、如果您和您的团队拥护党的纲领,爱党爱国,维护民族团结;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爱岗敬业,团结友爱;邻里守望,乐于助人;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乐善好施,积极向上。您就已经参与了平安景洪建设,并具备了平安景洪建设“最美参与者”的条件。

2、如果您和您的团队积极做好自身和家庭的防火、防抢、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宣传平安景洪建设工作;积极维护平安景洪形象;积极参与治安巡逻防范;积极调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击走私专项治理和“四成联创”等全市重点工作;积极向政法机关提供、举报社会治安信息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参与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旅游、平安文化市场、平安林区、平安交通、平安边境、平安企业、平安小区和平安乡镇(街道、农场)、平安村(社区)等基层及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活动。您和您的团队就是平安景洪建设的突出贡献者,是平安景洪建设“最美参与者”的优先人选。

平安建设系列作品征集条件:

平安景洪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专项行动系列作品征集分为“平安·瞬间”摄影作品、“平安·纪录”微视频、“平安·歌曲”MV三类。

1.“平安·瞬间”摄影作品。表现社会平安和谐的画面,以及政法综治干部、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景洪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奉献的情景,定格光影瞬间,记录时代风采。摄影作品单幅、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自定编号)不限,胶片、数码照片(包括手机拍摄)均可。

2.“平安·纪录”微视频(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社交APP影音)。2017年以来创作的政法综治题材,以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为主题,注重凡人小事,真实记录工作开展的画面,再现社会平安、人人共建、人人共享场景。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均不涉及国家机密、封建迷信,不含有涉及色情、暴力、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与其抵触的内容。微视频时长不超过1分钟(含政法综治类公益广告)。不接收专题片和宣传片。格式标准:抖音、快手、小红书等社交APP影音格式。

3.“平安·歌曲”MV。以平安景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专项行动及其建设者、奉献者、共享者为表现元素的各类歌曲MV,鼓励原创,也可以是二度创作,抒发干群共创共享平安的喜悦心情,展现平安创建多姿多彩的生动实践,唱响社会安定有序的和谐主旋律。歌曲MV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品音乐曲谱,视频成片和工作版两个数码版本,格式标准:MP4(高清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评选活动步骤:

(一)推荐阶段(10月15日—28日)

“最美参与者”候选人和社会组织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确定。平安建设图片、视频、歌曲系列作品可报送近年来开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专项行动、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活动等相关工作作品。

(二)初选阶段(10月29日—11月10日)

由评委会从所有推荐的候选人、社会组织和图片、视频、歌曲中,通过审核筛选出25名个人和10个社会组织进入投票和评审阶段;筛选出40幅图片、20个视频、10首歌曲,进入评审阶段。

(三)投票阶段(11月11日—20日)

进入投票阶段的“最美参与者”候选人、社会组织,在“美丽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hswxcb)平台上公示,接受广大群众投票,投票时间:11月11日12:00—11月20日00:00,投票方式:第四届寻找平安景洪建设“最美参与者”投票活动由个人和社会组织组成,每部手机每天最多可为10名候选人(社会组织)投票,每位候选人(社会组织)最多可投5票。平安建设图片、视频和歌曲系列作品不参与投票。

(四)评审阶段(11月21日—28日)

投票阶段结束后由评委会进行评审,“最美参与者”按照群众投票60%+专家评审40%的标准算出总分。平安建设图片、视频和歌曲系列作品由评委会及邀请相关专家评审结果算分。

(五)奖励阶段(11月29日—12月4日)

对排名前10名的个人和前5名的社会组织,评定为平安景洪建设“最美参与者”,各奖励现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图片类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200元;

视频类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8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5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200元;

歌曲类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800元;二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500元;三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200元。

(六)展播阶段(12月5日—31日)

获奖作品将收录进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平安建设等宣传图像资料库,在“美丽景洪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hswxcb)、景洪长安网、街面大屏等媒体公布、宣传“最美参与者”的事迹和系列作品,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拥有作品的使用权。

推荐材料和参选图片、视频、歌曲系列作品请于2019年10月28日18时前提交到组委会办公室。

地址:景洪市嘎兰中路59号市委政法委105综治室(金地大酒店正对面)

联系人:张祥、高飞

电话:2154277

邮箱:jhssgz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