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战友传承遗志 英烈永不忘弘扬精神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07

“先烈的丰碑不倒,英雄的精神不朽。”为缅怀先烈英雄事迹,学习先烈崇高精神,激励广大公安民警辅警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一以贯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深化拓展“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进一步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近日,景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岩帕,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王娅和民警、辅警代表来到龙山公墓、勐龙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奠祭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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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思真挚予寄托,敬意崇高常深怀。”大家先后来到陶冶、吴治中、旷学坤、周建平、李敬忠及柯占军墓碑前,一同缅先烈们的英勇事迹,全体参与缅怀的民警辅警无不为他们那一张张陌生又熟悉的面孔、一个个平凡而伟大的事迹所动容。他们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积劳成疾,倒在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他们英勇无畏、挺身而出、面对艰险,牺牲在打击犯罪的最前线;他们用生命书写忠诚,用热血维护国家的繁荣稳定、人民的生命安全;用实际行动兑现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代表民警辅警们深受先烈事迹感召,他们以花寄情,将黄菊献于战友墓碑前;他们以枝为帚,为逝去的战友打扫墓地;他们集体默哀、脱帽致敬,誓言继续传承和发扬先烈遗志,用青春和行动诠释忠诚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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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人已逝、仍是英雄;英雄已逝、浩气荡存!”在这缅怀的日子里,我们要做的是缅怀、是致敬,我们更要做的是继承英烈的伟大遗志,学习他们无私奉献、不畏牺牲的崇高精神。我们要将缅怀之情化作奋勇向前的动力,坚决打好当下疫情防控阻击战,“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全力护航复工复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精彩答卷,担当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新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让我们共同缅怀英烈,学习英雄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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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占军,男,哈尼族,1981年7月1日生,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2003年7月毕业于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禁毒系禁毒专业,同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禁毒支队情报调研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警衔。2012年2月23日,柯占军同志参与一起特大武装贩毒案抓捕工作,冲锋在前,与两名持枪毒贩展开殊死搏斗,被穷凶极恶的毒贩开枪射中。身负重伤的他仍紧紧抱住毒犯不放,因伤势过重,于当日19时55分壮烈牺牲。同年8月,省政府追认柯占军同志为革命烈士,12月公安部授予柯占军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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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忠,男,拉祜族,1984 年 8 月生,2007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 12 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景洪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一级警司警衔。

2016年11月4日,李敬忠在中缅边境的景哈乡勐滩河边畔执行一项缉毒抓捕任务。按照抓捕计划,李敬忠带队冲向毒贩车辆,死死堵住其逃跑路线。行动中,李敬忠不幸中弹,被射穿颈总动脉并击碎颈椎,但他依然不顾自身安危往前扑向毒贩,最终英勇牺牲。李敬忠的英雄行为,为战友挡住了毒贩的视线和子弹,阻断了毒贩逃亡的路线,保障了抓捕任务的完成。李敬忠同志的英雄事迹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肯定,被共青团省委追授“五四青年奖章”,被省总工会追授“五一劳动奖章”,被中共景洪市委、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分别追授“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部追授“一级英模”,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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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平,男,1961年12月2日出生,共青团员,1979年12月参加工作,未授衔,预审科民警。在追捕犯罪嫌疑人时,犯罪嫌疑人跳江逃窜,周建平同志也跟着跃入江中追捕,犯罪嫌疑人在江水中游水4公里后上岸继续逃窜,由于江水湍急和激烈的追击,周建平精疲力尽,被江水卷走,光荣牺牲,其它民警继续追击,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为了表彰周建平同志的英雄事迹,1982年6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周建平同志革命烈士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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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治中,男,1966年7月20日出生,云南景东人,彝族,中共党员,1990年7月23日参加工作,一级警司,副主任科员,普文派出所所长。

2003年9月17日,吴治中在下辖区检查工作返回派出所途中,因突发脑出血,经送思茅地区医院抢救医治无效,于9月25日4时10分不幸去逝。2004年5月19日被景洪市人民政府评定为“因公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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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冶,男,1967年10月8日出生,云南景东人,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三级警督,生前为110指挥中心主任。陶冶同志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获嘉奖2次,荣立三等功2次,1999年被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授予“全州公安爱民模范”,同年被评为景洪市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于2005年5月14日因肝癌抢救无效牺牲。2006年12月18日被景洪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因公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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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荣,男,白族,生于1987年7月6日,原籍云南大理,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7月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工程专业,2011年9月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被景洪市公安局录用,先后在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普文中队工作,三级警司警衔,曾获景洪市公安局个人嘉奖表彰。

2014年9月8日,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普文中队民警杨晓荣在办案途中,于昆磨高速上行线大渡岗一段遭遇车祸,不幸以身殉职,享年2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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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学坤,男,汉族,1982年8月7日出生,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人,大专文化,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为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普文中队警辅人员。

2014年9月8日,旷学坤因工作需要,与民警杨晓荣驾车前往景洪市看守所返回普文交警中队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以身殉职,享年32岁。从事协警工作12年来,旷学坤始终秉持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以“能干事、敢干事、讲奉献、爱人民”为从业标准,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支持公安交管事业做出了无私的奉献。


清明时节

是缅怀先人、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的日子

我们不能忘记

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英勇牺牲的英烈们

唯有铭记

才能感悟英雄身上的力量

唯有守护

才能守望民族的希望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