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听证 | 拒绝“一押到底”,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作者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 :景洪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18

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落实最高检、公安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近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方式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云端”听证。

听证会上,按照《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的规范要求,主持人介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义及听证审查的重点,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及法律依据,重点对逮捕前后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赔偿被害人情况的变化进行了阐述,侦查人员、辩护人等一一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参加听证会并陈述了意见。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多数听证员认为该案属于轻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逮捕后其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医疗费,且表示认罪认罚,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无继续羁押必要,建议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

 

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的羁押必要性,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释放了检察善意。今后,我院将常态化开展、做实做优羁押听证工作,推动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实质化运行,以高质量羁押听证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检察官说法:

什么是羁押听证?

羁押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以组织召开听证会的形式,就是否决定逮捕、是否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是否继续羁押听取各方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