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饮酒致身亡 调解中心来化解 —嘎栋街道成功化解因饮酒致身亡人身损害纠纷

作者 :景洪市嘎栋街道 来源 :景洪市嘎栋街道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21

近日,嘎栋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了一起多人聚餐饮酒导致1人意外身亡的人身损害纠纷。


11月某日晚,当事人白某某与女友李某某邀请了公司的同事及亲属到两人住所参与生日聚会,在住所聚会不久后,经在场人员一致同意,分别前往烧烤店继续喝酒吃烧烤,期间白某某与女友李某某发生争吵,白某某便独自骑着电瓶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后被稍晚走的女友及朋友发现,随即拨打110和120急救电话送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

得知白某某的死讯,其家属悲痛万分,要求与白某某共同饮酒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事双方一直争执不下。嘎栋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受理该纠纷后,本着认真负责、公平公正、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安排调解员调查事件事实,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商讨赔偿等事宜。调解现场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分歧而争论不休。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劝酒人应当对饮酒人酒量和承受能力作出符合常理的必要判断,并给予饮酒人必要劝阻的注意义务。如果未尽到完全的安全提醒、护送义务等注意义务,造成饮酒人伤亡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组织者、劝酒者、同饮者均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经过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当事人反复开导、释法明理,最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自愿达成以人道主义补偿金8.2万元作为补偿的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共同饮酒致人死亡的人身损害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温馨提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大家在聚会喝酒时,一定要适可而止,千万不要劝酒灌酒,如果有成员喝醉了,尽可能将他安全送回家。只要每个人都能互相照料,做好该做的事情,拒绝违规行为,悲剧就能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