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交警多措并举 净化安全交通环境

来源 :景洪市 公安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28

为强化景洪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景洪交警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多措并举有效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切实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开展“酒驾”专项整治

近日,景洪交警联合勐罕派出所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加强警力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打击交通违法犯罪多发势头,重点严查驾驶人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农村面包车违法上路行驶、“五类车”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过往通行的车辆严格采取“逢车必查、有违必究、纠其必处”的查处原则,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控率,让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无迹可循、无空可钻,在辖区内时刻形成“严查、严防、严控、严处、严治”的高压管控态势。同时,执勤民警对过往司机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大力宣传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树立良好的驾驶意识,努力营造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开展三轮车、四轮车交通乱象整治

行动中,景洪交警针对辖区无牌三轮车、四轮车出行轨迹及特点,在城区重点路段,采取定点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城区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及占道兜客等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严惩一起、教育一起,形成高压严管态势,有效打击交通违法人员的侥幸心理,切实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最大限度消除三轮车安全隐患,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明确开展电动三路车、四轮车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的,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和支持交管工作,在现场组织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车主进行交通安全集中宣传,要求其摒弃陋习,遵守交通法规,并告知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带来的严重性后果,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控的同时,向群众讲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重点违法行为与典型案例,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广大人民群众普遍了解其危害性和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形成人人抵制非法营运三轮车的良好氛围。


        开展红白喜事“打招呼”活动         

活动中,民警走进村委会、村小组“红白喜事”办酒席现场开展“打招呼”交通安全宣传,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在操办婚丧嫁娶之事期间,临近公路、接送亲友往来频繁等情况,劝导车辆驾驶员将车停放至安全地点,组织人员现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事主及亲友相互转告“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驾害人害己,大家在参加红白喜事宴席时,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理念,拒绝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讲酒后驾驶、“一盔一带”、超速、超员、闯红灯、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呼吁广大群众遇到不文明的交通行为,能主动进行提醒、劝阻,针对老年人听力差、动作迟缓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表述向在场老年人们讲解了如何行走、如何避免交通事故等,提醒老年、儿童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确保自身安全。

下一步,景洪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对路面交通违法查处的力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打好道路安全“防控战”,做到 " 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 "原则,最大限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将持续加强对三轮车、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常态化管控力度,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三轮车、四轮车销售市场加大监管,确保销售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多措并举推动三轮车登记上牌工作,持续开展推进“送考下乡”、“交警便民利民服务超市”,确保群众出行时“车辆合格”、“驾驶合法”,并加强对群众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有效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将深入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借助主家总管在宴席上喊话交通安全,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