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号外号外~ 普文镇龙勐山一林地迎来18户新主人

来源 :景洪市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01

普文镇龙勐山,某林地内,树上的麻雀眨着圆溜的豆豆眼,疑惑地看着几名陌生的来客。

“1、2、3......18户,好,都来齐了,我正式祝贺大家,今后再也不用担心你们的‘家’不在了!”

清晨,伴随着一声声鸟鸣,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小马大声地说着,周围的村民激动不已。然而在几天前,这些村民还面临着失去家园的困境,这究竟是如何一回事呢?


“卖了林地还了钱,这18户村民怎么办?”

多年前,刘某因债务问题,将自己名下的林地抵押给常某。但刘某一直未能履行欠常某的债务,常某便向景洪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拍卖刘某名下的林地。

但特殊的是,因历史遗留原因,该林地自上世纪90年代起便居住着18户村民,并定期向刘某缴纳承包费。

经过调查,刘某如今并无其他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只剩下这片林地。“要查封吗?能拍卖吗?卖了林地还了钱,这18户村民怎么办?”小马接手案件后,首先摆在他面前的就是这些棘手的难题。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矛盾纠纷化解前端的优势,景洪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普文人民法庭,来到涉案林地进行实地调查、拍照取证。在得知自己长期要居住的林地要被拍卖后,村民们的情绪异常激动。

“这片山林的一草一木都是我们亲手栽植的,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是我们亲手搭建的,我们在这里生活了30余年,这可是我们的家啊!要是被收回去了我们该何去何从,请法官帮帮我们!”

为了不打无准备之仗,小马与同事们立即前往林地权属地调取相关材料,并向负责人及办理人员开展询问调查,详细了解涉案林地承包合同的来龙去脉,随后带着研究制定好的执行方案,再一次奔赴普文镇龙勐山。

善意执行终得圆满,一身疲惫却一身轻

“卖肯定要卖,而且买家我已经想好了。”

在与当地党委政府、普文人民法庭和十八户村民共同召开的协调会上,小马翻开了准备好的方案材料。

“请各位乡亲父老听我说,常某并不是要这块林地,而是需要法拍林地后得到的拍卖款。既然大家这么多年来一直向刘某缴纳承包费,不如直接一次性将林地买下,这样常某能拿到属于自己的执行款,大家的家园也保住了。”



眼见村民们似乎还有些发懵,普文人民法庭的小陈法官站了出来,再次将案情梳理,将流程、法理讲透,并安慰道:“请大家放心,法院一定公平公正处理,保证你们的生存问题。”


最终,18户居民均同意共同竞拍该林地。

“到饭点了,法官你们先去我家吃个饭吧?”

“不吃了,开始清点工作吧!”小马谢绝了村民的好意,又带着几名同事扎进了林地里。

景洪市人民法院“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和善意执行的举措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不仅帮助被执行人重新积极对待债务履行,使执行人的权益得到保障,也最大程度保护了林地上居住的18户村民的生存权益。


临别之际,村民们执意要送行,再一次被小马和同事们婉言谢绝。他们几人踏着夕阳在大荒地间的小路上往外走,虽难掩疲惫,但却是一身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