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护蕾 | 拒绝欺凌, “检察蓝”守护“校园的你”

来源 :景洪市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5-21

为抵制校园欺凌,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近日,景洪市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谢晨来到景洪市第一中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讲。

以案释法 以法为教


开讲前,法治副校长播放了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所拍摄的预防校园欺凌短片,并以互动问答形式,让学生直观感受到什么样的行为是校园欺凌。随后,结合真实案例释法,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种类、危害后果等。进一步深化了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学生文明向善、抵制欺凌、远离恶习、遵纪守法的意识,引导学生学法筑基、知法明理、守法做人。

以案为戒 以法作盾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以案例为切入点,从欺凌者和受害者双重角度出发,向学生介绍了校园欺凌带给双方的危害后果。着重向学生宣讲校园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普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教会学生如何远离校园欺凌、如何自我保护、如何正确维权。一方面警示学生以此为戒,拒绝欺凌,谨慎交友,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教导学生以法为盾,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案促行 以法明理

课堂尾声,法治副校长呼吁学生“四不做”:一不做恶意施暴的欺凌者;二不做沉默不语的受害者;三不做无动于衷的旁观者;四不做呐喊助威的起哄者。通过案例说法,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学生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鼓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守住道德底线,不触法律红线。


通过此次活动,以法润之少年心,以案策之少年行,以爱伴之少年路,促使未成年人以法为度,与法同行,用法护己,享受校园之行,走好青春之旅。下一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法治精神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