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无罪 忌随性

来源 :景洪市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28

为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法纪意识、守法意识和在矫意识,教育警示社区矫正对象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思想防线和行为底线。8月27日,普文司法所以“学习、讲解、强调、警示”全程贯通集中学习活动,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会上,司法所所长首先通报了近期景洪市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违纪处理的情况,并结合实际分别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近期表现情况进行总结评析,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心有所畏,才能行为所止;心有所戒,才能行稳致远。”学习紧紧围绕“四个一”进行。开展一次领学,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知法守法懂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开展一次讲解,针对“云南在矫通”小程序中“教育学习、心理测试”等模块操作流程进行详细讲解,让社区矫正对象主动接受监督和服从管理,时刻绷紧矫正之弦;开展一次谈话强调,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请销假、教育帮扶、考核奖惩等方面规定进行再学习。强调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监管制度,牢固树立社区矫正对象身份意识、汇报意识和规矩意识;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观看《喋血街头》《致命家暴》警示教育片,以身边人身边事释法,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从内心深处自我革新,严肃矫正纪律,积极改造。

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给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打了一剂“清醒针”,让社区矫正对象牢记矫正义务,珍惜矫正机会,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改造决心,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