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实践 | 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景洪市公安局接诉即办解民忧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20

12月18日,在景洪市公安局向全市市民公开公布景洪市公安局服务群众十二项承诺事项首日,北路派出所迅速解决群众反映诉求1起,真正将服务窗口开到了群众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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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公开承诺

“大妈,您好,可以看一下,当前我们正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这是我们的公开承诺事项”,12月18日上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波在开展服务群众承诺践诺大公开主题宣传活动中接到市民王大妈反映称,自己家因管道被堵,厨房经常遭到污水倒灌,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但是又不知道该到哪里反映诉求。

在现场了解了王大妈的诉求后,王波局长当即带领王大妈找到了北路派出所分管社区工作的副所长,要求下来要进一步核实具体情况, “如果是职能职责范围内的,必须立即办理;不属于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要认真做好告知解释工作,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公开承诺事项里是这样写的,也必须是这样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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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走访即办反馈

当日下午,北路派出所副所长及社区民警来到了王大妈所在的小区。经多方了解得知,王大妈独自居住在小区一楼,因为家背后就是污水管道,污水多次从厨房倒灌进家,给王大妈的生活造成了很大不便,王大妈在多次与物业协商处理后,因对物业处理结果不满意,便不再交付物业费。因此产生了物业也不管,大妈也不知道怎么解决的问题。了解情况后,民警找到了小区物业,一起与王大妈共商解决办法,经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后,物业同意通过以增加管道、开头的方式解决排污问题,王大妈也答应在物业解决污水倒灌问题后,及时交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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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这是小事,但是真的困扰我两年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临别时,王大妈不断地向民警感谢道。

群众事,无小事。百姓需求就是工作的标准,景洪市公安局将以“治庸懒、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与具体工作统一结合,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价主题实践成效的重要依据,积极为群众办小事、解小忧,不断推动主题实践落到深处,在做到“接诉即办”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响应能力,全力争取做到“未诉先办”,努力让辖区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监制 | 王 娅

审核 | 余立武

文字 | 徐 玥

编辑 | 王丽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