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多部门联合 依法拆除纳板河保护区内违法建筑

来源 :市委宣传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4-27

    2019年4月25日,由市人民政府牵头,市林业和草原局、嘎洒镇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二十多家相关部门联合对纳板河保护区内西双版纳美林庄园休闲有限公司和景洪江头叉河山庄违法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此次拆除工作共出动150余人、4艘船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266平方米。

    西双版纳美林庄园休闲有限公司和景洪江头叉河山庄在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266平方米,私建房屋用于餐饮和居住,2017815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对西双版纳美林庄园休闲有限公司和景洪江头叉河山庄作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通知书》,责令其3个月内拆除林地上建筑并自然恢复林地,限期时限到期后,西双版纳美林庄园休闲有限公司和景洪江头叉河山庄未履行行政处罚,201811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直属分局下达《催告书》催告其履行,法定履行期限满后,其仍未履行行政处罚,2019313日景洪市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由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2019319日市林业和草原局下达了《告知书》,告知其于201941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将进行强制拆除,限期自行拆除期满,其仍不履行法律义务,2019425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多部门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下一步,景洪市还将持续打好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批,形成打违高压态势,用更大的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坚决遏制违法侵占林地和私搭乱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