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民事案件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程序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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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洪市检察院在检察监督工作中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的两起民事案件均由原审法院裁定再审。

2019年,景洪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0件。经审查对法院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判决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3件,向原审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

再审检察建议是检察院在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过程中,针对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实存在错误,向法院提出书面建议以促使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的制度。作为抗诉的补充手段,改变了检察机关单一的监督模式,是检察机关在实践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检察工作方式,具有实施柔性监督、优化资源配置、调和法检关系和加强权益救济等重要价值。

今年来,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民行检察工作新形势,坚持立足工作实际,忠诚履职,充分运用多元化的检察监督方式开展工作,民行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继续以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为目标,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提高监督精准度与权威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