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一村民主动上交收养两年多的国家保护动物猕猴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22

11月21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成功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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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只猴子是勐龙镇坝卡村委会南沙3队一村民徐某于2017年2月的一天上山割胶时在路边发现的,当时看到它还是幼崽,似乎刚刚断奶,身体十分虚弱,因为担心它受到伤害,徐某便将其带回家中饲养,每天给它喂食米饭、肉以及香蕉、苹果等蔬果。徐某精心饲养了3年后,小猴子茁壮成长变成了“大高个”,遇到邻居或陌生人逗它玩,时而乖巧,时而调皮,闹腾的本性也逐渐显现出来。徐某通过电视获知个人不能饲养野生动物,于是向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求助,让民警将猴子带走妥善处置。民警驱车来到徐某家,这只年仅3岁的猴子在转移过程中表现格外激动且具有攻击性,民警多次对其食物诱捕都没成功,连主人也不让靠近,最终州野生动物收容救助中心专家不得已向猴子注射了麻醉剂才成功将它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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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州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专家仔细检查,这只猴子体长60厘米,体重约7公斤,学名猕猴,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考虑这只猴子已圈养多年目前已不适应野外生活,且森林公安局不具备饲养条件,民警将其移交州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收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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