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研究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于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7月1日起试行。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职责任务落实,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2020年4月1日,景洪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及领导班子、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员会和奖惩委员会成员及社区矫正股全体工作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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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社区矫正股负责人张波对《社区矫正法》进行了学习与讲解,分管领导付俐对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作强调和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安排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措施落实,确保《社区矫正法》落地见效。二是坚持分级分类抓学习。把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推动、实施、相关单位分级分类,按照重点学习和普遍学习、精准掌握和一般掌握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抓好局党组班子、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员会和奖惩委员会、社区矫正股全体工作人员、基层司法所的学习和督学,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机关衔接。三是坚持内外统筹抓学习。抓紧抓实抓细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普法成员单位的学习,统筹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学习,并将学习情况纳入依法治市考核内容。四是坚持营造氛围抓学习。在《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法律七进"等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五是坚持提高知晓抓学习。充分利用传统传媒和新媒体传播平台,以及"民族五用"工作法开展宣传,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实现宣传的广覆盖,最大限度地提高《社区矫正法》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刚主持。因疫情抽调和无法参会班子成员会后进行逐一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