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 :市委政法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29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景洪市财政局关于景洪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景财预[2019]5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景洪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组织领导全市政法各部门的工作。其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和市委有关政法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州委和市委的要求,研究制定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互相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推动政法工作改革;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机构设置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以创建全省先进平安县市为总目标,突出抓好“综合治理提升年、执法服务提升年、作风建设提升年”三大行动,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根治战、化解矛盾攻坚战、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翻身战”三大战役,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依据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按照2019年财政支出预算安排标准,结合市委政法委人员和车辆情况,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政策规定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1)合理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要在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能范围内编制。收入要合法合规,支出要符合财政宏观调控目标及相关规章制度。

2)真实性原则。收支预测要参考财政政策和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对各项收支数据不夸大、不隐瞒、确保真实准确。

3)稳妥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不编赤字预算。优先保证基本支出;项目预算的编制,要以上年支出为参考,量力而行。

4)重点性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5)完整性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体现综合预算思想,要将部门依法取得的包括所有财政性资金在内的各项收入以及相应的支出编入预算,不得在部门预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项目。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二是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前瞻性和完整性,注重年度预算和年度任务的结合。三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保证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部门基本情况:单位人员编制人数等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属于公开范围。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部门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财务总收入39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3.33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财政拨款收入393.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3.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3.33万元(本级财力393.3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3万元,占总支出的59.32%,项目支出160.00万元,占总支出的40.6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101行政运行198.75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6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综治维稳反邪、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工作经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46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计划生育奖励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8.12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3.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3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

2013101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综治维稳反邪、扫黑除恶、平安创建工作经费;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改革性补贴、绩效工资(2017年提高标准部分)、计划生育奖励金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

1.基本支出: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41.48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83.36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2.26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8.12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96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4.46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5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5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46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0.65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50元万;

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0.05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0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3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03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1.22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6.3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80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2.76万元;

项目支出:3099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其他基本建设支出10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2.00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1.00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8.0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0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0万元;

303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1.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393.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1.35万元,下降11.5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12013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198.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08.16万元减少9.41万元,下降4.5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220131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6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50.00万元增加10.00万元,增长6.67%。主要原因是:开展“雪亮工程”建设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16.4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3.05万元增加3.41万元,增长26.1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退休人数增加。

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3.30万元减少5.18万元,下降22.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调动,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0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0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76万元,2018政府采购预算13.17减少10.41万元,下降79.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建设综治中心,采购视频会议系统相关设备、设施。具体预算情况如下:办公设备购置计算机7台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金额为2.7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3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3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69%。与上年对比减少61.35万元,下降20.8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调动,工资福利、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00万元,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6.6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开展“雪亮工程”建设工作,项目经费增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的机关运行费按照有关规定,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22.14万元,比上年减少6.56万元,下降22.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调动,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0.0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0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政法委无涉外工作。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一是政法委无涉外工作;二是按照国家相关制度定,我委无必须要出国考察、学习项目,故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00万元,比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20.00%,主要用于在开展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市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中,接待上级检查、督导、考核以及相关单位来我市交流学习开支。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往来,一切接待工作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政法委公务用车编制已满。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是公车制度改革后,已无再购买公务车的可能,本年不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用于全市综治维稳、依法治市及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主要:一是车少事多,车辆使用频率大大增高;二是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提升。

附表: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年初预算数

2019年年初预算数

本年预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额

增减幅度

合计

16.50

15.00

-1.50

-9.09.00%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接待费

7.50

6.00

-1.50

-2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9.00

9.00

0.00

0.00%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0.00

0.0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9.00

9.00

0.00

0.00%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表:

12019年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2019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

9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2019年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2019年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监督索引号53280118021600111

 中国共产党景洪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2019120915331194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