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阅卷解案情 庭前调解化纠纷

来源 :政法委融媒体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6

3月12日,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4件信用卡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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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25日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诉被告彭某某等信用卡纠纷32案,案件移交速裁庭后,速裁庭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被告了解未按期还款原因,并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先后与被告周某某、罗某某等达成调解协议。2020年3月12日,速裁庭组织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行与被告彭某某、刘某某、何某、卢某某4案进行集中调解,被告均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还款,但主观上愿意尽力偿还,因一次性还清全款确有困难,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欠款金额的多少给予被告2至3期的还款期限,并确定每期的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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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协议的达成不仅减轻了被告的还款压力,而且减少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和冲突,令当事人握手言和、满意而归。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速裁庭在接收案件后积极查看卷宗了解案情,庭前准备阶段与当事人进行及时沟通,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庭前,大大缩短了法院的审理期限,减少了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发挥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优越性。

作者:严丽春